原告:何炬,男,1993年4月5日出生,蒙古族,住吉林省。
委托诉讼代理人:姚柏明,上海创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高计新,男,1976年12月8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
原告何炬与被告高计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2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现被告高计新下落不明,无法通过邮寄或直接的送达方式向其送达诉讼材料,故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继续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邵 毅
书记员:朱春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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