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沃某商贸有限公司
张松(河北佳篷律师事务所)
保定市路通传媒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范立新(河北瀛保律师事务所)
原告(反诉被告)保定市沃某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保定市北市区韩庄乡谭庄村东北角北口。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067023020B。
法定代表人蔡立强,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张松,河北佳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反诉原告)保定市路通传媒广告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保定市新市区阳光北大街38号院内北楼30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0275401533XY。
法定代表人袁伟,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范立新,河北瀛保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保定市沃某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保定市路通传媒广告有限责任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本案因争议较大,案情复杂,被告提起反诉,需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长:郭振英
书记员:李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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