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俞林华,男,1968年1月2日生,汉族,住上海市松江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卫,上海创美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戴礼健,上海创美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周建勇,男,1979年3月9日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原告俞林华与被告周建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6月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被告周建勇下落不明,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方 芳
书记员:陈仙凤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