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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林华与周建勇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俞林华,男,1968年1月2日生,汉族,住上海市松江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卫,上海创美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戴礼健,上海创美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周建勇,男,1979年3月9日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原告俞林华与被告周建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6月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被告周建勇下落不明,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方  芳

书记员:陈仙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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