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俺来也(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上海市徐汇区。
法定代表人:孙邵瑞,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旭华,上海国根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朱燕琴,上海国根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融途曼科广告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
法定代表人:张武明,职务不详。
被告:王健,男,1975年11月8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
被告:张武明,男,1983年4月5日出生,汉族,住黑龙江哈尔滨市。
原告俺来也(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融途曼科广告有限公司、王健、张武明其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因案情复杂,故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王婉娜
书记员:刘金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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