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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党振,男,汉族,户籍地广东省广州市,现住上海市闵行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新艳,上海市天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时宗福,男,汉族,户籍地上海市浦东新区,现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原告党振与被告时宗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8月8日依法适用简易程序,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过程中,因本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吴文静
书记员:马爱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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