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冯云,女,1986年9月25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虹口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高容,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妈咪漾母婴护理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虹口区。
法定代表人:王琴,职务不详。
原告冯云与被告上海妈咪漾母婴护理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3月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原告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案件受理费,原告代理人向本院表示原被告双方已达成庭外和解,故其不再缴纳相关费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冯云撤诉处理。
审判员:王晓明
书记员:姚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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