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检察院
刑事抗诉书
江检诉诉刑抗〔2020〕2号
江油市人民法院以(2020)川0781刑初109号判决书对被告人张宓宓涉嫌开设赌场一案判决:张宓宓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张宓宓收到判决书后于2020年8月21日向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书面提出上诉。本院依法审查后认为:张宓宓在证据没有发生任何变化的情况下,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属于以认罪认罚形式换取较轻刑罚,再利用上诉不加刑原则提起上诉,认罪动机不纯,一审对认罪认罚从宽处理不应再适用,应对其处以更重的刑罚。
综上所述,为维护司法公正,准确惩治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特提出抗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8月24日
附件:1.被告人张宓宓现羁押于绵阳市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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