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刘德豹与海莎卡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刘德豹,男,1989年6月3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江苏省。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全荣,上海市经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海莎卡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黄浦区。
  法定代表人:张家根。
  原告刘德豹与被告海莎卡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月3日立案。原告刘德豹于2019年1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并表示不再缴纳诉讼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刘德豹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顾佳娜

书记员:胡凤麟

Related posts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