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博定(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闵行区。
法定代表人:方代娣,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建云,上海万浩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吴建明,男,1955年8月31日生,汉族,住上海市奉贤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群辉,上海逾驰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博定(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吴建明劳动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过程中,因案情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刘 雅
书记员:张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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