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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兹诉美国案-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2023-10-09 李北斗 评论0

卡兹诉美国案(Katz v. United States)是一起具有重大影响的美国最高法院案件,对宪法第四修正案的法律解释和在电子监视背景下的隐私权产生了深远影响。这个于1967年裁定的案件确立了关于隐私期望和政府窃听的重要法律先例。

案件起因于查尔斯·卡兹(Charles Katz),他是一名涉嫌非法博彩的经营者,成为联邦调查局的电子监视对象。联邦调查局在一个公共电话亭的外部安装了监听设备,使他们能够窃听卡兹的谈话,而未获得搜索令。随后,卡兹因通过窃听获得的证据被逮捕并被指控从事非法博彩活动。

卡兹的辩护律师主张,没有搜查令的窃听违反了他根据宪法第四修正案享有的反对不合理搜查和扣押的权利。案件的核心问题在于,卡兹在使用公共电话亭时是否有合理的隐私期望。

在这个具有重大影响的裁决中,最高法院支持了卡兹,由波特·斯图尔特大法官起草了多数意见。法院裁定,个人在公共场所中,只要他们采取措施以防止他人窃听,仍然具有合理的隐私期望。没有搜查令将监听设备安装在电话亭的外部构成了一种不合理的搜查和扣押,违反了卡兹根据第四修正案的权利。

卡兹诉美国案标志着法院在处理宪法第四修正案案件时的重大转变,强调了保护个人合理的隐私期望,而不仅仅是监视发生的物理位置。这个决定对电子监视法产生了深远影响,并为涉及数字时代隐私权的未来案件铺平了道路。它强化了第四修正案不仅保护个人免受物理侵犯,还保护个人在合理期望有隐私的地方免受不必要的政府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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