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卢金文与蒋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0

  原告:卢金文,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闵行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井胜,上海震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胡萍,上海震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蒋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闵行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余超,上海儒君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蒋怡,上海儒君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卢金文与被告蒋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18年5月14日受理,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现因案情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邓红霞

书记员:林  叶

Related posts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