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卢金文,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闵行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井胜,上海震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胡萍,上海震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蒋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闵行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余超,上海儒君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蒋怡,上海儒君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卢金文与被告蒋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18年5月14日受理,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现因案情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邓红霞
书记员:林 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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