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叶载音、黄橙与刘胜侠赠与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叶载音,女,1957年2月25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黄浦区。
  原告:黄橙,男,1985年1月15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黄浦区。
  上述两原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何友胜,上海劲力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述两原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何清,上海劲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刘胜侠,女,1980年9月10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桑剑,上海震亚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叶载音、黄橙与被告刘胜侠赠与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3月29日立案。原告叶载音、黄橙于2019年9月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叶载音、黄橙自愿申请撤诉,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叶载音、黄橙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叶载音、黄橙负担。

审判员:宣纯捷

书记员:刘夏安

Related posts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