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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30 独角龙 评论0
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现决定废止下列三件规章:
一、合肥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84号)
二、合肥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规定(市政府令第94号)
三、合肥市促进民办教育发展若干规定(市政府令第152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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