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周建国,男,1962年8月6日出生,汉族,户籍地上海市闵行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彭咏梅,上海信思法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冯,上海信思法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孙淑芳,女,1975年9月27日出生,汉族,现住浦江镇北江燕路XXX弄XXX号XXX室。
被告:安盛天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住所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XXX号XXX楼。
法定代表人:张晓宇,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晓鹏,男。
原告周建国诉被告孙淑芳、安盛天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安盛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5月30日受理,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现因案情复杂,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殷 健
书记员:方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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