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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怡与许明兰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周怡,女,1978年8月29日生,汉族,户籍地上海市宝山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桂倩,上海市罗顿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许明兰,女,1952年7月17日生,户籍地安徽省宿州市。
  原告周怡与被告许明兰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5月5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因被告现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审判员:陆彩萍

书记员:赵永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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