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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周洁,女,1986年9月5日生,汉族,住上海市杨浦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晔,上海治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英任教育培训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奉贤区。 法定代表人:樊金福。 原告周洁与被告上海英任教育培训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因需公告送达被告,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邵忠华
书记员:陆叶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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