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周琼与上海华浙外滩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周琼,女,1974年12月14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浙江省诸暨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锦殿,上海市锦港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马涛,上海市锦港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华浙外滩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黄浦区。
  法定代表人:郑猛,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蔡卫东,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徐骏,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
  周琼与上海华浙外滩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16日立案。周琼于2019年12月18日向本院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周琼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周琼撤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0元,因撤诉结案,减半收取计人民币50元,由原告周琼负担。
  
  

审判员:王巍琦

书记员:王凌冰

Related posts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