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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属于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

2024-05-16 人格权律师 评论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侮辱是指故意以暴力或其他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例如,以暴力行为、语言、文字等方式进行侮辱。诽谤是指以书面、口头等形式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的行为。行为人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捏造、歪曲事实;(2)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3)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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