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唐启军与上海盛昆实业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反诉被告):唐启军,男,1972年3月19日生,汉族,住安徽省蚌埠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余倩,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反诉原告):上海盛昆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松江区。
  法定代表人:杨平照,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刁骅,上海刁骅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庄丽斌,上海一凡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在审理原告(反诉被告)唐启军与被告(反诉原告)上海盛昆实业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本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姚洪涛

书记员:庄  倩

Related posts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