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闹”的主体一般是患者、患者家属及其亲朋好友。常见的“医闹”方式主要有侵犯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殴打医务人员、跟踪医务人员等),在医疗场所举办丧葬活动(医院设灵堂、违规停尸、焚烧纸钱、摆放花圈等),破坏医疗场所设施(打砸财物、破坏医疗设施),在医疗场所滞留(在诊室、医师办公室、医院领导办公室内滞留及阻碍他人就医等)等。“医闹”行为如果对医疗机构的医疗设备、公共设施等财产造成破坏,以及对医务人员造成人身伤害的,带头闹事的人员除将承担刑事责任外,还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任何扰乱医疗机构的正常诊疗秩序、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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