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娄建新,男,1980年11月26日出生,汉族,住黑龙江省。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建帅,上海轩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顾宏,男,1967年12月20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本院在审理原告娄建新与被告顾宏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中,因原告娄建新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缴纳诉讼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娄建新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曹闻佳
书记员:杜澄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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