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孙文磊,男,1991年1月15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河南省。
委托诉讼代理人:姚柏明,上海创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轩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闵行区。
法定代表人:靳齐成,该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汪少军,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孙文磊与被告上海轩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9月10日立案。原告孙文磊于2018年11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和民事权利。现原告孙文磊申请撤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孙文磊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349.60元,由原告孙文磊负担。
审判员:赵轶嘉
书记员:张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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