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孙某1与孙某2分家析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0

  原告:孙某1,男。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达锋,上海铸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孙某2,男。
  本院在审理原告孙某1诉被告孙某2分家析产纠纷一案中,原告孙某1于2019年9月23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现原告自愿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其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孙某1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收取25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干华丽

书记员:秦晓英

Related posts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