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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孙涛,男,1973年8月12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庆,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佳颖,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余异,男,汉族,1967年12月30日出生,住浙江省。 本院在审理原告孙涛与被告余异公司盈余分配纠纷一案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杨 坤
书记员:王兆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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