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孙韬与徐秀红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孙韬,男,1983年8月3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虹口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畅,上海欣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徐秀红,女,1970年8月20日出生,汉族,户籍地上海市浦东新区。
  原告孙韬与被告徐秀红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4月24日立案。原告孙韬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孙韬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戴玉龙

书记员:李晓晨

Related posts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