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宋某与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0

  原告:宋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普陀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艳辉,上海恒衍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杨浦区。
  法定代表人:陈睿。
  委托诉讼代理人:谢涛,天册(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郭一璟,天册(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宋某与被告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0月30日立案。2018年11月8日原告宋某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宋某撤回起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662元,减半收取331元,由原告宋某负担。
  

审判员:刘月华

书记员:毕再成  孙  佳

Related posts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