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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玉宽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曹飞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宗玉宽,男,1989年3月27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徐州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冬雪,上海上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曹飞,男,1984年8月4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滁州市。
  被告:黄书友,男,1974年4月11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
  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住所地上海市。
  负责人:张渝,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钟晨微,女。
  原告宗玉宽与被告曹飞、黄书友、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5月21日立案。原告于2019年6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现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并无不当,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宗玉宽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840元,免予收取。

审判员:刘  菲

书记员:张  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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