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DF-2024-0001 合同编号: 号
山东省二手车买卖合同
(示范文本)
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
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由山东省商务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编制,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二手车交易买卖行为。
2.二手车交易时,买卖双方(即甲方和乙方,下同)应当依法签订书面买卖合同,并按照当地有关规定向市场开办方进行合同备案。
3.签订合同前,买卖双方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明。甲方应当向乙方出示车辆的所有权证明或其他合法来源证明,出示交易车辆的所有车况有关证明材料。
4.签订合同前,买卖双方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就合同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买卖合同。对合同文本中未约定或者需进一步明确的条款,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可进行补充约定。
甲方(卖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买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乙方自甲方处购买二手车辆事宜,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友好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注:本合同项下涉及选择的事项,请在所选项□中划“√”,在其余选项□中划“×”。横线处请填写内容,若无内容填写,请写“无”。
第一条 车辆基本情况
1.车辆厂牌型号: ,原车牌号码: ,发动机号: ,车架号/VIN码(后六位): ,初次登记日期: ,车辆使用性质:□营运□非营运□其他,钥匙: 把。
2.甲方已告知的车况如下:
车辆表显里程 KM;甲方□确保 □不确保未对此进行任何蓄意篡改;
车身骨架□有□无维修记录;车体结构性部件□有□无维修记录;
车辆发动机□有□无涉水维修记录;事故情况: ;泡水情况: ;火烧情况: ;出险情况 ;其他缺陷情况 ;其他应说明或告知的事项: 。
3.甲方□确认 □不确认已告知的上述车况已是交易车辆的全部车况,且甲方□保证□不能完全保证□不保证已告知的上述车况完全属实。
4.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交易日前□是□否聘请专业的第三方二手车检测机构对车辆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所需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检测范围由双方协商确定。第三方二手车检测机构所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车辆具体车况的补充和确认,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5.如车辆具备权威机构出具的“车辆维修记录”或“车辆出险记录”或者第三方二手车检测机构所出具的检测报告,且经双方确认无异议的,则均作为车辆具体车况的补充和确认,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6.本合同所涉车况的描述,均以《二手车鉴定评估技术规范》(国家标准,文号:GB/T30323-2013)为参考依据。
第二条 车辆价款及费用
1.车辆价款:人民币 元(大写: );
2.支付时间及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全部车款;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不超过总车款的20%)(大写: 元),尾款 元(大写: 元)于 日内付清;
□其他支付方式:如使用汽车消费贷款等支付方式,双方权利义务详见车贷合同,或双方以补充合同形式另行约定。
3.过户费: 元,由□甲方□乙方承担;上牌费: 元,由□甲方□乙方承担。
4.乙方应将车辆价款支付至甲方指定的以下收款账户:
银行转账:户名: 开户行: 账号: 。
第三条 手续办理及风险承担
1.甲方收到全部车辆价款款项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交付车辆的相关凭证物品(□行驶证正、副本□购车发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机动车登记证□说明书□交强险保单□商业险保单□备胎□千斤顶□第三方检测报告□历史车况记录(维保记录)□钥匙 组□银行结清证明□收款凭证□其他 )并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甲方于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毕起 日内将车辆交付乙方。
2.车辆交付乙方之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及违章均由甲方承担;车辆交付乙方之后所发生的所有风险及违章由乙方承担。如乙方需甲方为其提供送车、代驾等服务,在提供上述服务过程中,因第三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相关责任方承担责任。因甲方或甲方人员故意或过失,在提供上述服务过程中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因乙方故意或过失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四条 保修责任
1.车辆在生产厂家质保期内的,由车辆生产厂商或特许经销商承担质保责任。
2.车辆超过生产厂家质保期的,按下列方式处理:
□由甲方自行提供保修服务,具体包括: 。
□由第三方机构 提供车辆保修服务,具体包括: 。
□其他方式: 。
第五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或者处置权,且该车符合相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等手续。
2.甲方应就自身知晓的全部车况如实且全面细致地向乙方告知,乙方应尽到自身合理注意义务,对甲方告知的车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核实、查验。
3.甲、乙双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交接车辆和相关文件,并进行验收确认。
第六条 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除
1.因甲方过错导致车辆在约定期限内无法办理过户/转移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已支付的全部车辆价款及费用,并按照车辆合同价款的 %支付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期限将本车及其相关凭证交付乙方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 ‰(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支付本车价款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 ‰(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车辆如果存在权利瑕疵或者质量故障,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5.若甲方故意隐瞒或者虚假陈述车辆质量状况,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退还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6.双方经协商一致,可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7.因各地方政策、疫情管控、自然灾害及其他非可归咎于本合同双方的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任何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若因上述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甲方应向乙方退还已收取的车辆价款及费用,若乙方已收取车辆及相关凭证物品,也应返还甲方。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委托第三方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争议解决方式:
1.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
3.依法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 其它约定
第九条 其他
1.甲、乙双方已对本合同之字词句义进行了充分阅读并理解一致。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签订地点为 市 区 。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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