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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开栋与王务农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崔开栋,男,1956年5月1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杨浦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孟宪中,上海祁长宇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王务农,男,1963年10月11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六安市。
  原告崔开栋与被告王务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2月1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案情复杂,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张  弘

书记员:杨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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