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广州三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
法定代表人:玄启发,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蓝森源,广东华安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丽妮,广东华安联合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刘晓东,男,1987年8月26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新密市。
被告: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长宁区。
法定代表人:孙沁。
原告广州三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刘晓东、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月1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现本案需公告送达,不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陈卫国
书记员:林佩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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