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广州杨家声设计顾问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
法定代表人:冯英甜,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郑灿洲,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元祖梦世界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青浦区。
法定代表人:张秀琬,董事长。
原告广州杨家声设计顾问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元祖梦世界置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8月1日立案。原告上海起衡机电制造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以双方自行和解为由申请撤回起诉,于法无悖,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广州杨家声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7,421.80元,减半收取,计8,710.90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吴桂臣
书记员:涂 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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