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建元资本(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卢坤鹏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建元资本(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嘉定区。
  法定代表人:王炜,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永云,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静熠,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卢坤鹏,男,1981年5月2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荥阳市。
  上列当事人间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系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可予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建元资本(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顾敏华

书记员:张樱璐

Related posts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