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张亚囡,女,1951年4月23日生,汉族,住上海市松江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涛,上海尚简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杜家骏,男,1945年2月14日生,汉族,住上海市松江区。
被申请人:杜靖,男,1979年2月1日生,汉族,住上海市松江区。
被申请人:上海城凯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松江区。
法定代表人:陈朝。
申请人张亚囡与被申请人杜家骏、杜靖、上海城凯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张亚囡于2018年6月8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被申请人上海城凯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XXX弄XXX号XXX室的房屋。申请人张亚囡并提供了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被申请人上海城凯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XXX弄XXX号XXX室的房屋。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惠 蕙
书记员:沈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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