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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张克梦,男,1963年7月5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安徽省,住址上海市闵行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松梅,上海励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吴炳云,男,1965年7月24日出生,汉族,户籍地上海市金山区,住址上海市金山区。 原告张克梦与被告吴炳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4月2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现因公告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梅国蓉
书记员:莫 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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