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张勇,男,1963年9月10日生,土家族,户籍地北京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高瑞焓,上海恒隆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利敦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青浦区。
法定代表人:黄屹东,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娣,上海市中广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张勇诉被告上海利敦贸易有限公司居间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1月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因案情复杂,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钱继强
书记员:彭丽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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