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张建强,男,汉族,1972年12月25日出生,住上海市闵行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兴德,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朱姜蕾,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鲁声稳,男,1981年12月6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江苏省。
被告:江苏汇儒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盐城市。
法定代表人:鲁加良。
原告张建强与被告鲁声稳、江苏汇儒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月1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顾月英
书记员:王 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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