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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强与江苏汇儒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鲁声稳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张建强,男,汉族,1972年12月25日出生,住上海市闵行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兴德,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朱姜蕾,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鲁声稳,男,1981年12月6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江苏省。
  被告:江苏汇儒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盐城市。
  法定代表人:鲁加良。
  原告张建强与被告鲁声稳、江苏汇儒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月1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顾月英

书记员:王  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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