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张忠满,男,1974年5月1日出生,汉族,户籍地贵州省。
委托诉讼代理人:纪亮,上海申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丁小宁,上海市百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华群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奉贤区。
法定代表人:方春华,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澄廉,男。
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住所地上海市。
负责人:陈雪松,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云涛,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张忠满与被告上海华群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6月1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因案情复杂,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陈雪琼
书记员:陈 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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