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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根发与魏冬妹相邻关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张根发。
  委托诉讼代理人:郁俊杰,上海儒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魏冬妹。
  委托诉讼代理人:许世国。
  委托诉讼代理人:许婷。
  原告张根发与被告魏冬妹相邻关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8月1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陆萍花

书记员:钱  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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