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张炯强,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
原告:陈美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上海市徐汇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章炜佳,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皇家加勒比游轮船务(中国)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虹口区。
法定代表人:刘淄楠(LIUZINAN)。
委托诉讼代理人:徐剑锋,上海通泽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莫曲平,上海通泽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皇家加勒比游轮有限公司(ROYALCARIBBEANCRUISESLTD.),住所地美国佛罗里达州迈阿密市加勒比路XXX号。
被告:RCL游轮有限公司(RCLCRUISESLTD),住所地英国萨里郡韦布里奇市。
法定代表人:露丝·马绍尔(RuthMarshall)。
委托诉讼代理人:徐剑锋,上海通泽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莫曲平,上海通泽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张炯强、陈美某与被告皇家加勒比游轮船务(中国)有限公司、皇家加勒比游轮有限公司、RCL游轮有限公司生命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原告张炯强、陈美某于2019年1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张炯强、陈美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600元,减半收取计人民币800元,由原告张炯强、陈美某负担。
审判员:濮汝平
书记员:缪 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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