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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玲芳与杨思富申请确定监护人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申请人张玲芳,女,1940年11月2日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委托代理人马永峰,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杨思富,男,1934年5月24日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申请人张玲芳与被申请人杨思富确定监护人一案,本院于2019年2月1日立案。本案在审理中查明被申请人已于2019年2月11日死亡,故本案需终结诉讼。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终结诉讼。

审判员:益美芳

书记员:孙  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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