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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磊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张磊,男,1969年3月21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青浦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齐小静,上海沃江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李学,男,1971年3月30日,汉族,住上海市杨浦区浣纱五村XXX号XXX室。
  原告张磊与被告李学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2月12日立案。审理中,原告未缴纳诉讼费,并于2020年3月1日申请撤诉。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张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李凌云

书记员:罗丹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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