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张秀英与敖开超、张建栋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张秀英,女,1974年9月10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
  委托诉讼代理人:章健慧,上海泰吉十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敖开超,男,1974年5月5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安徽省宣城市。
  被告:张建栋,男,1971年7月25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嘉定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喜清,上海市中天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张秀英与被告敖开超、被告张建栋健康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9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高贵荣

书记员:刘鲁宁

Related posts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