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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9 尘埃 评论0
原告:张红某,女,汉族,住上海市金山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徐飚,上海金亭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韩某某么尼,男,撒拉族,户籍地青海省。 本院在审理原告张红某诉被告韩某某么尼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在本院规定的期限内未交纳案件受理费,也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并于2019年5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赵宪章
书记员:孙匆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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