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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张苏雷,男,1980年11月12日生,汉族,户籍地安徽省宿州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辉,上海福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沈黎静,女,1977年8月12日生,汉族,户籍地上海市浦东新区。 原告张苏雷与被告沈黎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5月1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被告沈黎静需要公告送达,本案不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钱芬英
书记员:张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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