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张荣权,男,1967年2月2日生,汉族,住江苏省。
法定代理人:张荣祥(系原告哥哥),住同原告。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静,上海创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李晓波,男,1978年4月21日生,汉族,住山西省。
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住所地上海市。
负责人:张渝,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蒋叶萍,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张荣权与被告李晓波、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案情复杂,故案件不宜继续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审判员:刘 锋
书记员:蔡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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