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张莉,女,1985年1月14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杨浦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琼,上海宇钧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奇观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杨浦区。
法定代表人:汪均丰,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戎盛。
本院在审理原告张莉与被告上海奇观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张莉现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且未缴纳诉讼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张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吴 艳
书记员:俞渊清、沈世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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