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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贞洁与上海广加发羊绒制衣有限公司公司决议撤销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张贞洁,女,1962年1月12日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委托代理人刘奇,上海运帷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况萍萍,上海运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广加发羊绒制衣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
  法定代表人张天明。
  委托代理人吴奔,上海博茂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张贞洁诉被告上海广加发羊绒制衣有限公司公司决议撤销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经审查,因案情需要,本案不宜继续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吴慈新

书记员:邢  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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