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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辉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张辉,男,1980年2月23日出生,汉族,户籍地上海市浦东新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诚,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被告:家乐福(中国)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普陀区岚皋路XXX号XXX楼XXX室。
  法定代表人:吕中立(JEANLUCLHUILLIER),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犇,上海市锦泓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道荣,上海市锦泓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张辉与被告家乐福(中国)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适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盛  炯

书记员:侯  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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