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彭乔,女,1980年8月1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徐汇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秦圆,上海方旭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圣裔远宏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奥纳路XXX号XXX幢三层3067室。
法定代表人:朱国杰。
原告彭乔与被告上海圣裔远宏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3月1日立案。原告彭乔于2019年3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且未缴纳案件受理费。本院认为,原告有权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及诉讼权利。现原告彭乔在法院宣判前,申请撤回起诉,系对自身诉讼权利及民事权利的处分,与法不悖,本院依法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彭乔撤回起诉。
审判员:杨立转
书记员:樊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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