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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某涉嫌绑架案

2021-09-19 尘埃 评论0

兴国县人民检察院

批准逮捕决定书

(正 本)

兴检刑检部批捕〔2019〕275号

兴国县公安局: 

你局于2019年11月14日兴公(刑)提捕字【2019】215号文书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经本院审查认为,该犯罪嫌疑人涉嫌绑架罪(犯罪预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逮捕条件,决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请依法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在三日以内通知本院。

2019年11月19日

(院 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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